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03
  • 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盱眙防汛石料收储基地楼顶亮化字、轮廓灯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招标人: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盱眙防汛石料收储基地楼顶亮化字、轮廓灯制作安装项目

    (三)工程地点:盱眙县;   

    (四)工期:15日历天
      (五)招标范围:盱眙防汛石料收储基地楼顶亮化字、轮廓灯制作安装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最高限价:9.8万元(超过为无效标书)。

    二、报价表装袋和投递要求:
      (一)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广告制作等)
      (四)全费用清单报价表。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一)投标文件中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二)投标文件中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三)投标文件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五)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六)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七)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八)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九)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十)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十一)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十二)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十三)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中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取最接近平均值)。

    (如出现接近平均值报价相同投标人两家及以上时,相同报价的投标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一次性付清(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

    六、报价须知:

    (一)请各投标人在报价表内所有内容一律采用机打(除签字外),否则作无效报价。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报名无效;
      本项目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未按要求缴纳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报名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报名地址:盱眙金鹏大道58号家禧广场写字楼6010室;

    (四)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14: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的报价。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五)报价表递交地点:盱眙县香兰大厦12楼会议室

    (六)报价表和资质证明材料请各投标供应商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及联系号码;

    (七)成交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中标人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代理费1000元。逾期未办理的,招标人有权作如下处理:

    1、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成交资格,限制其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媒体通报。3、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方予以赔偿。4、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行政机关立案查处。

    七、结算方式和服务范围:用人民币结算,金额单位以元表示,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进行勘察。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全费用报价,其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费、利润、运输、安装调试费、二次搬运、脚手费、税金、以及各项措施项目费、风险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八、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递交报价表时以现金方式同时递交。未中标,当场退还;中标后,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签合同前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转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十、履约保证金退还: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无息退还;

    (二)退还所需材料:履约保证金单据、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或甲方同意退还证明(以上材料均为提供原件)。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周圆圆          联系电话:13801400663

    招标代理:  武蕾            联系电话:15189687005

    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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