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丘陵区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之马坝小云山北、河桥镇大港北山等6个废弃宕口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淮丘陵区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之马坝小云山北、河桥镇大港北山等6个废弃宕口生态修复项目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的江淮丘陵区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之马坝镇小云山北废弃宕口生态修复项目、江淮丘陵区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之官滩侍涧西山南废弃宕口生态修复项目、江淮丘陵区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之桂五高郢后山废弃宕口生态修复项目、江淮丘陵区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之河桥大港北山废弃宕口生态修复项目、江淮丘陵区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之河桥大港南山废弃宕口生态修复项目、江淮丘陵区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之河桥裂山北小尖山废弃宕口生态修复项目(盱马行服备〔2023〕70号、盱审批备〔2023〕617号、盱审批备〔2023〕618号、盱审批备〔2023〕619号、盱审批备〔2023〕620号、盱审批备〔2023〕6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山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淮丘陵区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之马坝小云山北、河桥镇大港北山等6个废弃宕口生态修复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盱眙县境内。

    2.2工程规模:15个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投资共7991.992362万元。

    2.3招标范围:江淮丘陵区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之马坝小云山北、河桥镇大港北山等6个废弃宕口生态修复项目工程监理,包括施工阶段及(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工作。

    2.4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99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其它: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的法人企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要求:承诺中标后合同备案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组员一致。(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监)工程(如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监)工程的,应满足变更备案之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已满6个月)。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9其他要求:

    3.9.1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

    3.9.2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9.3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11日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根据需要任选其中之一即可):

    (1)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线上报名:将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596076054@qq.com(报名材料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请注明**单位获取*** 项目招标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陶工    电话:15195399734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招标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5时00分。

    6.2纸质开标现场递交,递交地址盱眙山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盱眙香兰大厦12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8.付款方式

    监理组人员全部进场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的50%或半年(以先发生为准)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并达到约定质量等级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审计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95%,缺陷责任期期限届满后14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9.联系方式

    名  称:盱眙山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支文彬

    电话:18852379878

    名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女士

    电话:1519539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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