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工作会议和县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江苏都梁凹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香兰凹土股份有限公司”,积极谋划上市工作,拟定的上市方案,经2018年5月21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根据券商上市工作安排,江苏中科香兰凹土股份有限公司需在6月15日前完成收购盱眙博图凹土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的报批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公司支委会、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采用简易邀请招标方式,选聘1家评估机构对收购对象进行资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中科香兰凹土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中科香兰凹土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盱眙博图凹土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现招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书。
三、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2、投标人相关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能;
3、投标人必须具备对评估报告有较强的解释说明能力,结果能够获得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认可;
4、近三年内没有被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有关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能够按投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工作,出具报告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和编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书(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5、评估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方案组织、时间计划、质量控制措施等。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包装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密封包装,密封后的报价书应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在外层包装上应标明投标人名称和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项目名称:江苏中科香兰凹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资产评估项目投标书。
六、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9:00时至2018年6月1日11:00时,组织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日11:30请投标人注意时间的安排。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盱眙中国凹土科技产业园香兰大厦1206室
联系人:周建春 金明敏 电话:0517-80327786
八、中标单位确定
本资产评估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含增值税发票、差旅费、食宿等),超过最高限价者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如遇报价相同的情况,将抓阄选取一家作为中标单位。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署委托评估合同。
江苏中科香兰凹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8-5-29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书
致:江苏中科香兰凹土股份有限公司:
1、我们收到并仔细研究了贵单位的招标文件,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 项目评估工作,评估费用报价 元。
2、我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3、我们承认投标书、附件作为我们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如果中标,我们承诺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间进场工作,并在 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并出具报告书;
5、如果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求和贵公司签订委托合同,成立项目评估小组,选派专业人员实施评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职务:
投标人(公章)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