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子加工线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拟对都梁矿业石子加工线设备改造项目工程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内容:都梁矿业石子加工线设备改造项目,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换、改造等,详见招标文件。
1.2项目地点:盱眙县境内。
1.3项目工期:2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本工程进行改造,并提供后续服务。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要求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2.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
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2若出现多家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相同,现场摇号确定中标人。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5.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5.3投标人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有关费用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5.4若投标人在投标后发现有错误,可用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能在截止投标前递交,否则不予采纳;
6、招标报名费用及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 11月 27日 17:30
报名费用:200元人民币,报名地址:盱眙县二山路1号4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月 30日 上午10:30;
7.2投标及开标地点:盱眙县香兰大厦12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7.4投标文件递交三份纸质版(一正两副)。
8、有关费用
8.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元整,投标人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人,项目公示结束签发中标通知书后无息退还;
8.2付款方式:设备改造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
8.3价格形式:固定总价,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全过程的人员费用、设备费用、交通费用、差旅费用、评审费用、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9、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16.5万元,超过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10、代理公司: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悦联系电话:15050805821
11、招标单位: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圆圆联系电话:051780327787
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11月24日